昨天在問事的過程中,對方提到「廢」這個字。
對我來說,我們大致可分兩個面向定義一件事是否「廢」。
一個是往外的定義:那件事或你所做的行為不符合主流所定義的價值或成功,因此被定為「廢」。
另一種是往內的、對自己的:那件事或你所做的行為不見得能為你產生價值,因此被定義為「廢」。
所以在說自己所做的很事廢時,問問自己,你所指的是那一種。
若是對外的,每個人也可自行定義自己的成功。那你認為什麼是成功?
若是對內的,什麼對你來說是有價值?你清楚嗎?
很多時候不是行為本身是否廢,而是你知不知道自己是為了什麼而做,與清不清楚該行為對內/外能產生什麼價值。
一旦知道了,那個行為對你來說就是在產生某種意義,那就不是廢了。
例如一樣是追劇,我知道是因為想放鬆所以做點讓頭腦放鬆的事,與我漫無目的一劇接一劇地看,前者看完是開心滿足的,因為滿足了內在的意圖,後者看完是疲憊的,因為完全不清楚為什麼而做。
若你能把該行為的意義延伸,讓更多人對那件事產生與你一樣的感受,或出卜讓他人因此弓水受惠,那麼你就在為他人創造價值。
就像上述的例子,追劇能為你帶來滿足,你會想把這滿足與更多人分享嗎?廿口若你把竹山看劇的感受分享,會不人日會有更多人知道原來可以有這角度理解這套劇?
當我們擁有多一個角度詮釋眼前的事,同時也意味著給予自己一個新機會,重新下一個新定義,讓能量可定錨在一個新的點。當一件事情在你世界中定義不再一樣時,新的可能便會出現。
下次在說自己很廢前,也許你真正想說的是「我不知道價值在哪兒」。透過上述的提問,或許能為你帶來一些靈感。